[19] 《感情和意志》,第3章§8,第347页。亦见约德尔《心理学教科书》第425页,第719页起及第726页。
[20] 《心理学》“意志”一章(第2卷第549页起)。参见居伊约:“我们思考,我们感觉,行动随后发生。所以,无须求助一种外表的快乐,无须在思想与行动之间搭起一座桥梁,或诉诸一种中间手段。”
[21] 《人类的由来》,第120页。亦见西季维克《伦理学的方法》“快乐与欲望”一节第52页起:“因此,一个自制力薄弱的人在斋戒很久以后,容易放任自己的食欲到明知会损害自己健康的程度,这并不是因为他觉得他进食的快乐与对他身体的损害相比,更加值得他考虑(甚至在他放任的时候),而只是因为他感到一种进食的冲动,一种那样强烈以至于他无法抵抗的冲动。再如,人们牺牲自己生活中的享乐,甚至于牺牲生命以得到身后荣誉的行为,并不是来自认为多少能从这种行为获得快乐的虚幻信仰,而是来自对于别人将来的赞扬的一个直接的欲望,他们觉得比起快乐来,他们更喜欢这种赞扬。”休谟:《道德原理研究》附录一。
[22] 见莱德《心理学》,第195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