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夫人怎么说都好,我只看事实,事实就是夫人以低于正常价格三倍租金,把商铺租出去了,造成了我们的损失。夫人所说的难处,在我看来,并不是什么难处,侯府需要银子,需要爷的铺子周转,可以,我们把铺子借出来,但是,不该我们来承担中间的损失,毕竟,爷那个时候还是几岁的孩子,侯府的长辈还在,哪儿用得着爷为侯府鞠躬尽瘁?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,维持侯府的生计,是成年人的事,哪有打一个孩子的主意,动用亡妻嫁妆的道理。所以,我想,我有权要求夫人把中间的差价补上吧?我也很为侯府着想,只要求补回中间的差价,没算利益。”
定国侯胸口剧烈起伏,气得不轻。
若是他们之前的说法成立,那么按照沈媛的遗嘱,商铺在他的名下,商铺所出的利益用作维持侯府的生计,他们不仅不需要补上中间的差价,连那每年五千两的利润都不用还出去。
是啊,一切的前提都是“如果”!
这个前提不成立,后面所有的就都不成立。
现在,他们必须得按照乔藴曦的要求,把这些年的收益全都吐出来,不仅赔银子,还丢面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