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他是大错特错了。
对于他来说,当时的中国,只是一个道德的乌托邦!
中国竟也成为过西方的乌托邦——这该不是天方夜谭吧?!
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。
中国,在当时,平心而论,不正是靠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的伦理秩序而维系下来的一个道德社会么?不是明君贤臣、慈父孝子充斥的社会么?乍一想,这不很完美、很理想、尤为很道德么?
但是,正是在这个道德的乌托邦里,当时又发生了什么呢?其实是等级森严、特务横行、冤狱遍地……试想一想关汉卿的《窦娥冤》吧,六月飞雪,天昏地暗,赴诉无门……
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给人民造成了多大的毒害及多么深重的灾难。后儒社会的实用理性,导致的便是“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,死于理,其谁怜之?”
一句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教多少妇女死于非命,至死仍得不到人们的怜悯与同情。
而“名教罪人”,更是扼杀了多少有识的志士!
这一幕幕惨痛的历史画面,不正以血淋淋的事实,戳穿了“道德乌托邦”的真实面目吗!人们不禁要想,在西方人想象中的“道德社会”,一旦付诸中国的实际,竟得到的恰巧是他们所描绘的“反乌托邦”的可怕惨祸!
“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, 由是酷焉”。“名之所在,不惟关其口,使不敢昌言,乃并锢其心,使不敢涉想……”谭嗣同悲愤的控诉,正是对这种“道德乌托邦”有力的揭露,只是,莱布尼茨等听不到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