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2-4 2012—2016年部分省(市、自治区)劳动力市场平衡性指数
需要说明的是,为了验证指数计算结果的科学性和稳健性,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、各省(市、自治区)人社部门网站以及新闻网站中搜索数据再次进行指数计算[50],研究发现,用31个省(市、自治区)劳动力市场均衡性指数判断各地区劳动力市场情况,按照平衡性程度由强到弱,大致可分为四个梯队。第一梯队:劳动力市场均衡性强,包括北京、天津、广东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等。其均衡性指数在50以上。借助官方数据计算的劳动力市场均衡性指数较高的几个省(市、自治区)均在此梯队中。第二梯队:劳动力市场均衡性较强,包括海南、辽宁、湖北、山东、河北、福建、湖南等。其均衡性指数在40~50之间。第三梯队:劳动力市场均衡性一般,包括甘肃、内蒙古、河南、山西、陕西、宁夏、黑龙江、广西。其均衡性指数在30~40之间。第四梯队:劳动力市场均衡性较弱,包括四川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、云南、贵州。其均衡性指数在30以下。官方和非官方数据相互印证,得到的结果相对稳健。
三、劳动力市场回到相对平衡状态的能力较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