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通一切,文珏心头大石算是放下了,再看身边的死狼,似乎也不觉太过恶心。这几年来,十四个老头给自己吃的残羹冷饭,哪里比得上这狼肉新鲜?文珏捡起死狼,拂去泥土碎木,狠狠一口咬下,撕了一大块猛嚼,觉得只是入口时颇为腥臊,待嚼得几下,便是久违的鲜美肉味,并非太过难吃。
毛无邪看见文珏生吃狼肉,不禁嘴角边浮起一丝残酷笑意,暗想若让文昌看见自己的儿子这般茹毛饮血,不气死也要心疼死。不过本性难移,文珏若再次坐在八仙桌前品尝山珍海味,很快便会忘却生肉。要想在文昌心里扎上一根刺,一辈子拔不出来,令其死不瞑目,还得大大花上一番心思。自己不仅要饶了文珏的性命,还会传授他一身特异武功,最好这小子有认贼作父之心,与自己同流合污,教文昌痛心疾首,却又无可奈何,自己亲手击杀文昌时,才会痛快无比。
文珏一时之间又哪里知道毛无邪的险恶用心?他只觉得生狼肉越啃越有滋味,吃得几口,似乎那浓烈的血腥气都成了男儿本色,连这个都咽不下去,真是枉称顶天立地男子汉。这几年来,十四个杀人为业的老者几乎未曾让他尝过肉味,多半扔几个野果山药打发他,不饿死便是。闯荡江湖前的文珏在家中锦衣玉食,从未挨过饿,这几年下来也馋得狠了,只要看得开放得下,自是生冷不忌。而昔年硬要闯荡江湖,除了好奇与年少轻狂之外,也因父母管束极严,整日里被迫练功,全不自在,叛逆之心日积月累,终至离家出走。今日生吃狼肉,离经叛道的快意油然而生,觉得自己在练功房中挥汗如雨时,不正是整日盼望有这么一天?因此文珏越吃越觉痛快酣畅,直至腹胀如鼓,还对狼骨又啃又舔,似乎美味无穷,倒大出毛无邪意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