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保才
作为一个作家,我一直对情人节不太感冒。因为情人节太俗啊。结婚前,不爱过,但是,走在街上,各种广告总是招惹你的神经,挑逗你的欲望,被卖花的小姑娘拉着买花只是小事情,到商场,一溜全是卖情人钻戒的,那阵势,那种不买便显得很孤单很没成就感的气氛,真的很虐心。
不过情人节的另一个理由是,每当我提议去看个电影,或者去吃个饭,去什么地方玩下时,女朋友总说,那么多人,还是回家算了。而看看我们身边,人山人海,也确实水泄不通。两个怕麻烦的人,两个不爱热闹,讨厌拥堵的人呢,往往会选择回家,自己做饭,或者去喜欢的地方吃晚饭,躺上床,看书或者看电影,这是属于我的情人节。
不过,我不过不代表别人不过,你看每年情人节,总是有许多人热情参与,商家极尽能事,制造了太多噱头太多概念,渲染了太多氛围,使出了太多招数,总在让你消费消费,消费,而情人们也总是乐于配合,因为枯燥的日子那么多,现在人家弄个情人节,你不配合,生活也太没意思了。所以,过,一定得过,一定要过。
问题是,跟谁过?
据某网站调查,过情人节的,除了少数赶潮流,爱热闹的年轻恋人外,除了极少数喜欢过情人节的夫妻,大部分都是“情人”。听清楚了,是情人,而不是恋人。在当下的文化语境里,情人和恋人有着本质区别,情人已经完全专属为“情人”,情人节,可想而知是谁的节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