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制度,其内涵是:以提高民办教育人才培养质量,推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协调发展为根本宗旨,各级政府将继续贯彻和落实政府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、大力支持的指导方针,通过财政资金资助、政府委托教育培训、表彰奖励等多种手段,鼓励民间力量和民间资源进入教育领域,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优势,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,满足社会的多样化教育需求。
以高等教育为例,从国际趋势而言,依据财政资助在私立院校经费收入中所占比例,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:第一,多数或接近全额补助模式,例如英国对多数私立大学、中小学实施的财政资助属于该类模式;第二,部分或少数财政补助模式,例如美国私立大学、日本私立大学、我国台湾地区私立大学所接受的财政补助属于此类模式;第三,零资助或近乎零财政补助模式,例如菲律宾的私立大学属于此类模式。